(4000字大章,二合一)
送走了赵大爷之后,张伟拿着案件资料回到自己的办公室,关上门,办公区的喧嚣都被隔绝在外。
他将那沓沉甸甸的资料扔在红木办公桌上,临了还对着门外喊道:“张凯!给我弄杯咖啡过来!要冰的,不加糖!”
门外传来张凯响亮的回应:“好嘞老师!”
张伟松了松领带,身体后仰,整个人陷进宽大的老板椅里。
他闭上眼,脑海中却已经开始高速运转,将整个案件的脉络重新拆解、重组。
几分钟后,办公室的门被轻轻推开。
张凯端着一杯冰美式走了进来,稳稳地放在张伟手边。
“老师,您的咖啡。”
张伟“嗯”了一声,眼睛都没睁开。
张凯识趣地退了出去,顺手带上了门。
张伟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,苦涩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,让他纷乱的思绪瞬间变得清晰无比。
他睁开眼,目光落在桌面的文件上,拿起笔,翻开了笔记本。
首先,梳理时间线。
患者在家中腹痛难耐,丈夫赵大爷拨打120急救电话。
120调度中心接到报警,根据系统指派,将工单下发给建安医院急救中心。
建安医院派出车牌号为“江A·12DM7”的救护车,前往患者家中。
根据调度指令单,这辆救护车本应将病人送往最近、且具备救治能力的公立三甲江城第三人民医院。
但驾驶员王江允,在没有向调度中心请示报备的情况下,无视调度指令,直接将危重病人拉回了自家医院建安医院。
后续的发展,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人祸。
患者到达健安医院后,经过CT检查确诊患者为腹腔大出血、血管破裂,需要立刻手术!
但是建安医院根本不具备血管外科的救治能力,甚至连急救备血的血库都没有。
病历上清清楚楚地写着“需转院”,可他们却并未执行。
患者被活生生搁置在急诊室外,在赵大爷的反复哀求和争执下,建安医院足足拖延了近八个小时!
八个小时!
等病人最终被家属强行转到江城第三人民医院时,人已经意识丧失,脾动脉瘤破裂导致腹腔大出血,血几乎流干了。
回天乏术。
张伟的笔尖在纸上划出一道重重的印痕。
他开始锁定这场谋杀中的关键人物。
第一个,120调度中心,67台工号00037的工作人员。
他是信息流的起点,是他派出的单。
但那张《江城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单》已经洗清了他的嫌疑。
指令单白纸黑字写着“建议送往江城第三人民医院”。
他没问题。
张伟轻轻地将这名工作人员从笔记本上划掉。
第二个,救护车司机,王江允。
张伟用笔重重地圈出了这个名字。
就是他,执行了错误的指令,将病人带向了死亡的深渊。
他身上能适配什么罪名?
张伟的笔尖在纸上顿了顿。
玩忽职守罪?
这个罪名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。
建安医院是民营医院,司机王江允自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。
此路不通。
那么,医疗事故罪的共犯?
司机作为急救链条上的一环,明知道舍近求远、送往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医院可能会延误治疗,却依旧执行。
他和建安医院的急诊医生,构成了共同的过失。
这在法律上说得通。
但是这需要有证据证明他预见风险但放任结果,比如调度录音中或许有赵大爷对建安医院的不信任,强调过他老伴病情危及,需要去更大的医院!
张伟在笔记本上写下:“需调取调度录音,证明家属曾提出异议或抗议,以证实司机“明知”的主观状态。”
但仅仅一个“医疗事故罪共犯”的罪名,张伟很不满意。
这太轻了。
对于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来说,这个罪名轻得像一句不痛不痒的道歉。
这帮人图的是什么?
钱!
他们冒着延误病人抢救的风险,把病人从公立三甲医院门口“劫走”,为的就是建安医院那点医疗费,为的就是司机自己那份按人头计算的奖金提成!
想到这里,张伟的眼神骤然变冷。
他的笔尖在纸上用力写下三个字。
“诈骗罪!”
120调度中心,代表的是公共急救资源,具有权威性。它指令司机将患者送往江城第三人民医院,这是事实。
可司机王江允,却用自己的行动,虚构了一个新的事实:他把病人拉到了建安医院,用行为告诉家属,这里就是你们该来的地方。
这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一: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。
其目的,就是为了让患者家属在错误认知下,支付本不该由建安医院收取的医疗费用。
这就构成了“非法占有为目的”。
更何况这类截单事件主要依靠救护车司机,所以医院为了让司机办事,通常都会给予奖金,可能是按单提成,可能是kpi考核奖金,也可能是其他形式的奖金!
通过违法行为获取奖金,这就是不当得利!
虚构事实,骗取钱财,不当得利,这就是诈骗!
更何况,这场诈骗的后果,是造成了一名患者的直接死亡!
这属于刑法中规定的,“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”。
起步,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甚至无期!
张伟的嘴角,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。
医疗事故罪?
不!我要告你们,诈骗杀人!
然而,这个念头仅仅在他脑海中闪过了一瞬,随即就被他自己按了下去。
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,他比任何人都清楚,想要将“诈骗罪”这个帽子扣在司机王江允头上,难度有多大。
这个罪名,看似完美契合,实则漏洞百出。
没错,司机隐瞒了“调度指令是送往第三医院”这一关键事实,诱导家属进入建安医院,直接导致赵大爷在错误的认知下,支付了本不该由建安医院收取的医疗费用。
这是骗取钱财。
但问题来了,收钱的主体是谁?
是建安医院,不是司机王江允!
王江允作为执行者,一分钱都没有直接从赵大爷手里拿走。
在法律上,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就出现了偏差。
当然,可以辩称司机是受医院高层指使,是共同犯罪。
可司机的直接动机是什么?奖金!
但这笔奖金是医院从营收里分出来给他的,而不是赵大爷直接给他的。
这就导致了最致命的逻辑断裂!
一个罪名的成立,需要同时满足多个构成要件,并且这些要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是清晰、统一的。
而在本案中,这几个要素的因果链被切得稀碎。
司机虚构事实的行为,是司机诈骗患者家属的表现!
而司机的不当得利却来源于医院的内部奖励。
两条线,根本不重合!
张伟想到了120截单的另一种常见形式,司机开着私家面包车非法改装、喷上十字标的“黑救护车”去“接单”。
如果那天拉走赵大爷老伴的,是那种车。
那么诈骗罪将毫无悬念地成立!
因为在那样的案件里,司机就是老板,救护车是假的,医院是虚拟的,他用虚构的急救服务,直接骗取了患者家属的钱财。
虚构事实,非法占有,因果关系清晰明了,一告一个准!
可王江允开的,是正规医院的救护车。
他只是“带错了路”。
上了法庭,对方律师只要抓住这一点就有一大半胜诉的概率!
这也是这类截单事件为什么没有刑事判刑的先例,犯罪主体就锁定不了!
张伟挠了挠头发,这家伙,确实滑不溜秋的。
那么,还有什么罪名能用?
对于这种界定模糊的案子,张伟的原则就是有枣没枣都打一杆子!
先把所有可能沾边的罪名都罗列出来,编织成一张天罗地网,总有一款能把他牢牢套住!
他的笔尖在笔记本上稍作停顿,写下了第三个可能性。
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?”
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,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救护车司机王江允,是民营建安医院的员工。
他利用自己驾驶救护车、掌握病人运送路线的职务便利,将本该送往其他医院的病人“截胡”到自家医院。
这就是为“他人”(建安医院)谋取了利益。
而他自己,也绝不可能是白打工。
医院内部必然有对应的奖励机制,比如每“截”一个病人,奖励多少奖金,或者将病人的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作为回扣返还给司机。
这笔钱,无论是叫奖金还是回扣,其本质都属于“非法收受的财物”。
利用职务便利,为单位截留病人,自己收受财物。
完美闭环!
张伟的嘴角刚刚勾起,随即又落了下去。
这个罪名,同样有它的难点。
最大的问题在于,这个回扣是来自医院内部,钱款的流转并未经过外部。
通常来说回扣是来自外部,比如采购吃供应商回扣!
但是本案的回扣却来自内部,这一点极容易被对方律师攻击,甚至破功!
张伟也是无奈了,怎么好像每个罪名都能套上,又好像套不上?!
他将笔放下,身体后仰,靠在椅背上。
不能顺着“钱”的思路走。
无论是诈骗还是受贿,核心都落在了“财物”上。
而这个案子最核心的,不是钱!
是命!
张伟猛地坐直身体,他重新拿起笔,在笔记本上划掉了之前的三条思路,重重地写下了几个字。
“过失致人死亡罪!”
这条路,直指本案最核心的恶果:赵大爷老伴的死亡!
张伟开始逐条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,并将司机的行为一一对应。
“一、犯罪主体:救护车司机王江允。符合。”
“二、犯罪客体:赵大爷老伴的生命权。符合。”
“三、主观方面:过失。”
张伟的笔尖在“过失”两个字上画了个圈。
司机王江允作为一名专业的急救人员,他应当预见到,无视调度指令,舍近求远,将危重病人从设备齐全的三甲医院拉到能力不足的民营医院,可能会延误抢救,甚至导致病人死亡。
但他为了医院的利益和自己的奖金,轻信或者放任了这种致命结果的发生。
这就是法律上典型的“疏忽大意的过失”或“过于自信的过失”!
“四、客观方面: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,且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。”
这才是整个案件的核心,也是庭审辩论的焦点!
张伟的思路瞬间清晰,他在笔记本上飞快地写下为支撑这一要件所需准备的证据清单。
“证据一:犯罪动机,利益驱动。”
必须拿到建安医院的内部文件!
特别是急救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、司机奖金发放流水。
要证明他们存在一个明确的“截单-奖励”的利益链条。
这是证明司机主观过失的基石!
这个证据还可以顺带着告一手诈骗罪!
“证据二:犯罪行为:无视调度指令,私自转运。”
这一点最简单。
《江城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单》和建安医院的接诊记录放在一起,就是铁证!
“证据三:直接因果关系!”
张伟的笔迹变得格外用力。
1、证明原调度医院,即江城第三人民医院,有能力挽救患者生命!
这需要去第三医院走一趟,调取他们血管外科近年的手术案例,尤其是类似“脾动脉瘤破裂”的抢救成功案例。
必要时,申请该院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。
必须向法庭证明:如果那天救护车没开错路,赵大爷的老伴,本不该死!
2、排除其他所有致死因素,证明“延误救治”是导致患者死亡的唯一原因!
这需要一个最权威、最不容辩驳的证据。
尸检!
必须立刻向赵大爷说明情况,征得其同意后,马上向公安机关或法院申请进行法医尸检,并出具详细的司法鉴定报告。
报告必须明确:死者的直接死因是“脾动脉瘤破裂导致的失血性休克”,并且,那被拖延的整整八个小时,是导致失血过多、错过最佳手术时机、最终回天乏术的决定性因素!
写到这里,张伟的整个战略蓝图已经清晰无比。
医疗事故罪共犯,诈骗罪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过失致人死亡罪,他全部都要告,总有一个能套在那个司机头上!
张伟下意识地拿起桌上的咖啡杯,凑到嘴边才发现里面早已空空如也。
他放下杯子,头也没抬,对着办公室门外喊了一声。
“张凯,再给我来一杯咖啡!冰的,不加糖!”